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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歲高級督察涉住所三度打老婆 辯方提其他方式解決 控方需時考慮押後至7月訊

34歲高級督察涉住所三度打老婆 辯方提其他方式解決 控方需時考慮押後至7月訊

34歲高級督察涉嫌於去年2月,在將軍澳日出康城住所內,三度對妻子動粗,被控3項普通襲擊罪。案件今日(8日)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,控方披露早前收到辯方信件,提出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,因需時考慮申請押後。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7月3日,被告獲准繼續保釋。

被告駱敬丰(34歲),案發時為高級督察,目前已被停職。他被控於2025年2月28日,在將軍澳康城路1號日出康城領凱9座一個單位內,三度襲擊一名譚姓女事主。據了解,女事主為被告的妻子。

被告今日出席聆訊時並無律師代表。控方在庭上表示,被告早前已透過私人律師向控方去信,商討以「其他方式」處理本案。控方解釋,由於較遲收到相關信件,未有足夠時間研究及考慮,故申請將案件押後。


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聽取控方陳辭後,決定將案件押後至7月3日再訊,以待控方就是否同意辯方建議作出決定。被告在押後期間繼續獲准保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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