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港聞
港聞

黃百鳴涉內幕交易罪成 WhatsApp「通水」胞妹掃貨 遭官批解釋荒謬牽強

黃百鳴涉內幕交易罪成 WhatsApp「通水」胞妹掃貨 遭官批解釋荒謬牽強

電影公司主席兼知名藝人黃百鳴(原名黃栢鳴),涉嫌在「天馬影視」公布賣盤前,透過通訊軟件慫恿胞妹入市掃貨,案件今日(22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。裁判官高偉雄明言,黃百鳴作為多間上市公司的主席,理應會謹慎處理相關事宜,絕不可能在通訊中隨便向他人指示在特定價位購入其公司的股票。裁判官直斥其辯解「既荒謬,又牽強」,完全無法令人信服,最終拒絕接納其證供,裁定他指使或促使他人作內幕交易罪名成立。

案情透露,被告黃百鳴當時為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局主席,並透過公司持有「天馬」股份。2017年8月中旬,有潛在買家與黃百鳴的公司簽訂備忘錄,同意以每股0.319元購入若干「天馬」股份。黃百鳴在同月25日收到一千萬元誠意金後,隨即於當日及隨後個多月內,先後四次向胞妹黃潔珍開出各五十萬元的支票。期間,他更在WhatsApp向胞妹發出「明天低過0.2,盡買」等明確指示,促使其胞妹最終買入總值約一百六十萬元的「天馬」股份。同年10月,「天馬」正式對外公布落實有關股份買賣協議。

案件審理期間,控辯雙方曾就有關證據展開激烈爭議。辯方曾反對將涉案的WhatsApp訊息呈堂,並一度申請禁言令阻止傳媒報道相關內容。法庭經案中案審訊後,認為證監人員取證時雖因誤解法例而侵犯了被告胞妹的憲法權利,但當中並無惡意,最終批准訊息呈堂。此外,控方專家證人亦在庭上指出,若黃百鳴出售股權的消息提早流出市場,將會刺激「天馬影視」的股價大幅飆升兩成半至四成半,法庭最終綜合各項證據裁定黃百鳴罪成。

分享此文章

✓ 已複製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