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港聞
港聞

高才通內地男入境時 被發現涉藏假學歷 官指僅內容失實不足入罪

高才通內地男入境時 被發現涉藏假學歷 官指僅內容失實不足入罪

一名38歲持雙程證的內地男子早前透過「高才通」計劃來港時,被入境處截查並搜出看似由未經註冊的「基輔國立經貿大學(香港校區)」發出的學歷文件副本。他否認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,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。裁判官施祖堯引述終審法院案例指出,即使涉案文件內容虛假,若未能證明文件在製作上的簽署人身分、權限及訂立日期屬虛假,便不符合法律上對「虛假文書」的定義,最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。

案情顯示,被告李志成的高才通申請於2023年10月獲批,他在2024年2月申請香港身份證時,於申請表上報稱沒有專上教育學位。入境處在2025年1月接獲投訴,指涉案的基輔國立經貿大學(香港校區)並非教育局註冊院校。同年6月8日,被告入境時被截停,職員從他身上搜出相關的金融學碩士學歷文件副本。他隨後被控在明知或相信該文書屬虛假的情況下,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保管或控制該文書。

案件的核心爭議點在於涉案證書是否符合法例中「虛假文書」的定義。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在審訊時引用了終審法院「香港特別行政區訴陳鑑清」一案的判辭作抗辯。裁判官施祖堯在裁決時接納辯方觀點,指出法庭雖然認為被告的學歷文件副本內容或屬虛假,且被告或未有獲得該校的畢業證明,但根據終院對虛假文書的詮釋,單純文件內容不實並不足以構成定罪元素。由於控方僅能證明該校並非註冊院校,卻未能證實涉案文件在簽署人身分、權限及訂立日期上屬虛假,未能達致製作上的虛假,故法庭認為證據不足以入罪,判處被告罪脫。

分享此文章

✓ 已複製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