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政圓桌召集人、前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昨日(6日)在社交平台發文,指其公司停車場出口不時有大型貨車違例停泊,阻擋駕駛者視線,令他每次駛出時都難以看清對面行車線情況,形容「無論轉左轉右都係搵命搏」。他認為現行制度只能以違例泊車處理,罰款僅數百元,阻嚇力不足,促請運輸署修例,增設「危險泊車」罪。
田北辰表示,其公司停車場出口已畫有雙黃線,但因「無人執法又無攝錄機」,仍常有貨車停泊,完全遮擋駕駛者視線。他形容,即使自己已非常小心、「一寸一寸出」,仍可能因看不到對面行車線而與來車相撞,認為情況相當危險。
他稱曾就事件報案,但引述警方表示,現時最多只能以違例泊車罪名檢控,罰款僅數百元。田北辰認為,有司機或會計算違泊成本,即使多次違泊才被抄牌一次,平均成本仍然很低,形容「泊20次先中一次,除返都係幾十元一次」,質疑現有罰則難以阻止相關行為。
田北辰又指,警方曾表示如要處理這類情況,需要由運輸署修例。他提到2018年北角保母車未有拉手掣溜前,最終造成5死多人傷的事故,認為當時同樣涉及法律漏洞及修例問題,質疑危險泊車是否也要等到出現多宗致命意外後,才會有人正視。
他認為,部分違泊行為並非單純阻街,而是會令其他道路使用者暴露於即時危險之中,性質應與一般違例泊車區分。田北辰要求運輸署研究修例,針對嚴重阻擋視線、增加交通意外風險的泊車行為,設立「危險泊車」罪並提高罰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