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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業男自稱「斜鼠哥」再於庭上辱罵裁判官 認兩宗罪判囚3個月

無業男自稱「斜鼠哥」再於庭上辱罵裁判官 認兩宗罪判囚3個月

曾經在法庭上自稱為三合會成員「斜鼠哥」的一名28歲無業男子,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期間再度大鬧法庭,以粗言穢語辱罵裁判官蘇文隆,並改口自稱是另一黑社會社團的成員。該名被告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向裁判官使用侮辱性詞句,以及聲稱是三合會社團成員共兩宗罪名。裁判官陳慧敏聽取辯方求情後,判處被告即時入獄3個月。

案情透露,被告馬浩鏘於2025年12月30日就一宗入屋犯法罪出庭。當時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,並指出相關文件已妥善送交被告。被告聽罷隨即情緒失控,在庭上以粗口大罵控方。當裁判官蘇文隆指示庭警上前制服被告時,被告持續反抗,更以穢語辱罵裁判官,同時高聲宣稱自己擁有「勝X」的黑幫背景。被告隨後被押送至羈留室,他在警誡下承認因不滿法官拒絕其保釋申請而作出辱罵,並順道向對方展示其黑社會身分。

庭上資料顯示,被告過往合共積累20項定罪紀錄,且有同類前科。翻查過往案件,被告於2024年8月處理一宗盜竊案時,亦曾在庭上大肆擾亂秩序及侮辱裁判官,當時他自稱擁有黑幫「新X安」背景及綽號「斜鼠哥」,並就該次事件於2025年6月被判處監禁5個月零2個星期。辯方今日求情時指出,被告案發當日因保釋遭反對而一時情緒失控,現已深知其行為極度愚蠢並選擇坦白認罪。裁判官最終以1.5個月及4.5個月作為兩宗罪的量刑起點,考慮到被告認罪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,下令兩筆刑期同期執行,總刑期為3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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