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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關員健身室偷錢 兼滋擾事主要求銷案 認罪失200萬長俸還押候判

海關關員健身室偷錢 兼滋擾事主要求銷案 認罪失200萬長俸還押候判

一名54歲時任海關關員在深水埗一間健身室拾獲他人銀包後,涉嫌偷取內裏的2500元現金。他在被捕後連續十多日不斷滋擾事主,企圖游說對方銷案,最終在警方再次採取拘捕行動時激烈反抗並導致一名警員受傷。該名關員今日(8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盜竊、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合共三項控罪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下令將案件押後至6月22日判刑,期間會為被告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,被告須還押看管。

案情指出,54歲被告曾志豪與案中黃姓事主同為一間健身室的會員,兩人原本互不相識。在2026年3月19日,事主將銀包遺留在儲物櫃內,其後向銀行報失時獲悉銀包已被交到旺角警署。事主前往認領時發現原本在內的2500元現金不翼而飛,隨即報警處理。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,發現被告當日曾使用涉事儲物櫃並多次翻查該銀包,當時內裡仍有現金,惟他其後將銀包交予警方時現金已失去。被告於同月26日因涉嫌盜竊被拘捕,當時他在警誡下否認犯案,辯稱打算交還銀包時內裡已沒有現金。

至同年3月28日,被告透過銀行聯絡上事主,並在隨後十多天內持續發送訊息,聲稱自己承受巨大壓力並懇求對方銷案。由於事主一直未有理會,被告遂於4月9日親身接觸事主,更提供一份自編的說辭要求對方配合。事主因不勝其煩而向警方提出銷案申請,引起警員懷疑並再三追問,事主最終展示雙方的對話紀錄而揭發事件。警方同日在深水埗偉智街遊樂場截查被告,他期間激烈掙扎,導致一名警員跌倒並擦傷右臂。被告最終被制服,並在警誡下承認曾引導事主銷案。

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過往沒有任何刑事定罪紀錄。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,被告已婚並與家人同住,出任公務員約30年,每月收入為4.8萬元。辯方強調被告今次犯案純粹出於一時貪心及愚蠢,他亦因本案面臨失去工作,以及高達200萬元的長俸與宿舍等公務員福利,付出了極為沉重的代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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