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樺加沙襲港帶子女觀浪墮海 父母撤控虐兒罪准簽保守行為3年

樺加沙襲港帶子女觀浪墮海 父母撤控虐兒罪准簽保守行為3年

颱風樺加沙去年9月襲港期間,一家四口到柴灣嘉業街海邊觀浪,其間38歲母親與5歲幼子遭巨浪捲入海中,二人送院後一度危殆。涉事父母其後被控虐兒罪,案件今日(12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處理,二人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,各自簽保2,000元,守行為3年。

案發於2025年9月23日,當時颱風樺加沙襲港,一家四口前往柴灣嘉業街海邊觀浪。期間巨浪拍岸,38歲母親與5歲幼子被捲入海中。41歲父親見狀隨即跳海嘗試救人,其後母子由途經船家救起,並送院搶救,情況一度危殆,及後出院。

兩名被告分別為分別為38歲女子L.R.Q.及41歲男子Y.K.K.,他們同被控一項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」罪。控罪指二人於2025年9月23日,在香港身為超過16歲,並對一名不足16歲的兒童,即X負有管養、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,故意虐待或遺棄X,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或健康損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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