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及串謀煽動等罪成,今年2月被判監20年。律政司本月初入稟高等法院,申請充公其名下資產,總額至少達1.27億元,案件排期於7月8日處理。
根據入稟文件,律政司司長要求充公黎智英持有、擁有或控制的多項資產,包括其個人及相關公司銀行戶口內的資金。當中黎個人名下涉及15個戶口,結餘約3229.8萬元;其相關公司則涉及17間、共47個戶口,總結餘約1211.4萬元。
除現金資產外,當局亦申請充公黎持有或相關人士持有的公司股份,涉及共17間公司,包括壹傳媒有限公司(Next Media Limited)、力高顧問有限公司(Dico Consultants Limited)、Next Animation Studio Limited及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等。部分公司由黎與他人共同持有,亦有由其助手Mark Simon單獨持有的公司被納入申請範圍。
入稟亦提到,黎曾將旗下LACOCK INC轉予同案被告陳梓華,該公司戶口內約8萬元款項同樣被要求充公。陳梓華早前已被判囚6年3個月。
此外,黎智英於涉及科技園欺詐案及國安案件期間曾繳付合共1000萬元保釋金,而其在科技園案上訴得直後獲退回的200萬元罰款,亦一併被列入申請充公的資產範圍。
司法機構資料顯示,高等法院將於7月8日處理相關充公令申請,預計審理時間約1小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