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港聞
港聞

尾隨3女途人潑白膠漿及尿液 男廚師稱因心情低落「想破壞人哋嘅快樂」 認罪囚3月緩刑3年

尾隨3女途人潑白膠漿及尿液 男廚師稱因心情低落「想破壞人哋嘅快樂」 認罪囚3月緩刑3年

一名34歲男廚師於去年聖誕至今年2月期間,在沙田大圍一帶先後向3名夜歸女途人潑灑白膠漿及尿液,被捕後稱因心情低落「想破壞人哋嘅快樂」。案件今(13日)於沙田裁判法院處理,被告在控方修訂控罪後承認3項普通襲擊罪,最終被判監禁3個月,緩刑3年。

被告張祉寧,報稱廚師。控罪指他於2025年12月25日,以及2026年2月17日及19日,分別在大圍車公廟路圍方外行人天橋及附近遊樂場一帶,向3名女子何彤樂、鄧嘉文及鄺幸潑灑液體。

案情顯示,首宗案件發生於去年聖誕凌晨約2時半,何姓事主途經行人天橋時突遭液體潑向頭部,回頭發現被告後對方即逃去。其後兩宗案件中,鄧姓及鄺姓事主亦在返家途中遭遇同類情況,回家後發現頭髮及衣物沾有不明液體,遂報警求助。

警方於今年1月拘捕被告,他在警誡下承認犯案,稱因情緒欠佳而「求其搵人潑」,其中兩宗使用白膠漿,另一宗則為尿液。法庭指出,僅有一名事主衣物上的液體能作化驗,結果未能證實屬被告體液。

辯方求情指,被告坦白認罪並深感悔意,案發時因工作壓力大而犯案,且與事主互不相識,亦無身體接觸。控方則透露,被告過往有5項刑事定罪紀錄,包括普通襲擊及遊蕩罪,另涉3項非禮罪。

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指,被告隨機針對途人犯案,行為影響公眾安全感,但考慮其已還押及案件情況,最終判處監禁3個月,准予緩刑3年。

分享此文章

✓ 已複製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