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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會計經理監守自盜6300萬 曾稱已著草至「無法引渡」 國家 認7項盜竊罪判囚8年

女會計經理監守自盜6300萬 曾稱已著草至「無法引渡」 國家 認7項盜竊罪判囚8年

建築材料公司一名46歲女會計經理,在職6年間利用職務之便,擅自挪用另外一個部門的網上理財保安編碼器,瘋狂盜取公司逾6348萬元款項,用以支付大坑物業租金及家人旅遊醫療費用。東窗事發後,她一度失聯並向公司聲稱身處一個無法引渡回港的地方,其後落網。她今日(22日)在高等法院承認7項盜竊罪。法官李頌然斥責被告違反誠信、有預謀犯案且涉案金額龐大,重判她入獄8年。

案情指出,女被告李翠英於2016年8月起受聘於利泰建築材料有限公司擔任會計經理。該公司在使用網上理財向銀行發出轉帳指示時,需同時使用兩個保安編碼器作雙重認證。被告除了獲發其中一個編碼器外,竟擅自取走另一個部門的編碼器。在2017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間,她利用該兩個編碼器發出轉帳指示,並偽造虛假收據,訛稱向內地客戶付款,實質將逾6300萬元巨款轉入其友人的銀行戶口。

被告將大筆贓款用於個人享樂,包括以月租35000元在大坑租住一個物業,以及直接支付家人的旅遊開支和醫療費用。直至2023年12月6日,公司其中一名董事因發現無足夠資金支付貨款,要求被告取消存放在銀行的定期存款。被告當時以處理需時為由推搪,隨後便失去聯絡。兩日後,她透過語音訊息向該名董事承認偷取了公司約1500萬至2000萬元,更囂張地表示自己正身處一個無法引渡返港的地方。

事發後被告曾承諾會先歸還部分款項,董事一度同意讓她繼續工作並暫緩報警。惟被告最終食言未有還款,加上公司職員赫然發現被告辦公室電腦的硬碟不翼而飛,無法就電腦內的紀錄製作副本,公司最終決定報警求助。被告其後被捕並對犯案直認不諱。辯方今日在庭上求情時透露,被告與前夫育有一對分別20歲及18歲的子女,她在還押期間患上抑鬱及焦慮問題,目前正申請破產,已無力償還涉案巨款。法官判刑時強調,被告負責公司會計事務並可使用銀行戶口,卻為滿足個人利益而精心策劃長達6年的騙局,最終判處其入獄8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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