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網上瘋傳一段於港鐵站內拍攝的影片,一名手持拐杖的長者企圖攜帶一個銀色電動行李篋入閘,被港鐵職員及警員截停。該名「拐杖阿伯」初時強辯電動篋是「輪椅」,被警員厲聲反駁後雙方爆發激烈罵戰。男事主更情緒激動地連聲挑機,揚言「唔啱咪告我喇」,甚至聲稱要「搞大佢」及上庭見法官。
從流傳的影片可見,身穿綠色短袖上衣的拐杖阿伯與警員火藥味極濃。男事主堅稱其電動行李篋是「輪椅」並要求入閘,惹來警員大聲怒斥:「我話畀你聽呢個唔係輪椅,你話係輪椅就輪椅呀!你個腦係咪有問題呀?」拐杖阿伯不甘示弱反擊稱:「你個腦有問題呀,輪椅都入得,我呢個唔入得呀?」警員隨即將該電動篋抽起並放在欄杆上,向在場圍觀的市民「公投」高呼:「咁多位街坊,你話畀我聽呢個係咪輪椅?」當時有女途人詢問行李篋是否電動,亦有男途人直指「危險呀」。拐杖阿伯見勢色不對,隨即改口辯稱:「我閂咗咪唔係電動囉!我依家拖篋咋喎!」
其後,拐杖阿伯更試圖以其他理由合理化其行為,聲稱該電動行李篋是「國家出」,符合「3C法例」,更指自己「搭飛機去加拿大來回都得」。當警員要求他降低聲量時,男事主徹底發飆,不斷高聲挑釁警員:「你嬲呀?唔啱咪告我喇!你鍾意就告喇!」他更揚言要「見法官」、「登報紙」及「搞大佢」,最終需由另一名警員上前勸喻他冷靜。
事實上,鑑於電動可移動工具的鋰電池存有潛在火警風險,港鐵早前已宣布由2026年1月1日起,全面禁止乘客攜帶各類電動可移動工具進入車站及車廂範圍。受禁物品包括電動單車、電動單輪車(風火輪)、電動滑板車、電動平衡車,以及是次事件中涉及的電動行李篋。新例中只有殘疾或行動不便人士使用的電動輪椅可獲豁免,惟必須符合嚴格的尺寸及速度限制。由於電動行李篋屬代步或娛樂工具,並非醫療輔助裝置,因此拐杖阿伯的「輪椅論」根本無法成立。根據《香港鐵路附例》第4A條,任何人違規在港鐵範圍內使用類似運輸工具,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。